党员档案是记载党员从申请入党到成为正式党员全过程的纪实性资料,是证明党员身份的法定凭证和政治生命记录,是人事档案中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026年5月11日)的规定,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政治审查材料、《预备党员教育考察登记表》、转正申请书等,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者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实践工作中,各地各单位归档标准存在差异。为避免将来补材料,我们建议,除上述五类核心材料外,还应归档群团组织推荐、征求群众意见记录、公示时间及结果、思想汇报、政审函调或外调、党校学习培训记录、支部大会讨论决议、党内表彰和党纪处分等材料。
档案砖家提醒,党员档案原件无法补办,一定要严格遵守党员档案归档要求。实践工作中,党员档案与人事档案分开保管,是造成党员材料丢失的高发原因,一定要重视档案合并流转,规范存放。
